据新华社6月1日报道,正在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大省步伐的云南省,近日出台一项地方性法规,把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云南省拥有25个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社会生产实践中,云南各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由于缺乏强有力的保护手段,目前云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散佚、流失、消亡的问题十分突出,抢救工作迫在眉睫。
据悉,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把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间文学艺术、民族节日和庆典活动、传统体育和游艺活动,反映各民族生产和生活习俗的民居、服饰和器皿,民族特色建筑和设施,具有学术和艺术价值的手稿、经卷、典籍、文献、楹联和口传文化,民族文化传承人及其掌握的知识和技艺,民族工艺技术和珍品等,都纳入了法律法规保护范围。条例规定禁止任何人经营珍贵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原始资料和实物,对经认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珍贵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料、实物,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