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现就我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进一步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提升浙江文化软实力,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两富”“两美”浙江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基本思路
1.突出思想内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华人文精神,着力提升浙江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重要载体的价值导向和思想内涵,用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精华滋养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
2.彰显浙江元素。充分发挥浙江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发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浙江元素,加强对浙江特色文化研究,把浙江元素融入到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以及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等方方面面。
3.注重创新发展。坚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继承、转化创新,将优秀传统文化和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有机融合起来,不断赋予优秀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使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4.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努力推出一批具有较大反响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的大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释工程
1.开展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围绕良渚文化、河姆渡文化、跨湖桥文化、上山文化等,加强浙江史前文化研究。深入推进浙江书法研究、浙江戏剧研究、浙江中国画研究、浙江音乐研究等浙江传统艺术研究。深入推进天台山和合文化、浙东海洋文化、浙江治水文化等具有区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浙江文化遗产及其当代意义的研究阐释。系统梳理浙江学术思想的发展历程,揭示浙江绵延不息历史文脉的宗旨和“浙学”发展成就。系统梳理和研究丝绸、茶、黄酒、青瓷、中药等浙江历史经典产业。系统梳理浙江与西方及东亚等地区的历史交流与互动。系统梳理民主革命时期党在浙江领导武装斗争的文献、遗迹、口述史料等。开展“浙学”文化意义诠释专题研究,重点做好“浙学”与中华文明、“浙学”与当代中国、“浙学”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研究等。
2.推进浙江名人研究。开展在浙江历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浙籍名人的生平、思想、业绩、贡献等研究,重点做好浙江革命家、浙江文化名人、浙籍商界名人、浙籍政界名人等研究。系统研究对浙江文化发展影响巨大、已融入浙江文化的历史名人。开展浙江重要历史名人群体系统研究,重点做好浙东学派群体、浙江商帮、浙江中国画家群体、近现代浙江文艺家群体等研究。进一步系统研究历史名人、历史名人群体与浙江地域文化的关系等。
3.加强浙江历史文献整理。研究敦煌学、词学、浙派国学等近现代具有浙江气派的优势学科的理论脉络。编撰浙江文献总目,对浙江历代文献进行考校编目和提要介绍,彰显浙江深厚的文献底蕴和内涵。对历代浙江进士名录进行考校、辑佚和辑录,彰显浙江人杰地灵的人文底蕴。搜集、抢救、整理浙江珍贵档案,为研究浙江区域社会民情、生活变迁提供文献资源。整理浙江馆藏未刊本(手稿),选辑浙江历代文人所撰或馆藏稿本中主要内容涉及浙江而未出版刊行的文献资料,发挥其重要的学术价值和艺术价值。选取当代“浙学”研究精品进行翻译,向海外介绍浙江经济发展成就和优秀传统文化及其研究精品。建设海外当代浙江研究数据库,从学术史视角系统梳理海内外已有“浙江现象”系列研究。
(二)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振兴工程
1.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切实加强文化资源普查,积极推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转化共享,建设浙江省文物资源地理信息系统GIS管理系统、馆藏文物电子档案等数据资源库,建立文物资源总目录。开展省级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加快构建完善我省考古遗址公园体系。
2.推进浙江古籍保护。完善浙江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达标单位评审制度,着力提升古籍保存条件;完善浙江省珍贵古籍名录评审制度,着力增加珍贵古籍纳入名录保护体系的数量;完善浙江古籍修复中心和修复站评审制度,着力推进浙江省古籍修复网络建设。建设古籍资源库、“浙学”文献中心总库等,系统整理、出版一批古籍文献;建设浙江历史文献数字资源总库,形成便利的数字服务体系;建设浙江省地方文献缩微资源总库,形成纸质、数字资源和缩微胶片三位一体的文献保护体系。
3.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制定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创新发展计划,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保护、传承人群研修研习、传统戏剧抢救、传统工艺振兴、美丽非物质文化遗产乡村建设、保护成果编纂、智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行动。研究制定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推进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科学规范管理。培育一批以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基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
4.推进传统工艺保护振兴。制定我省中国传统手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培育一批传统工艺振兴项目。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基础,对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就业的传统工艺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平台。充分发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在传承振兴传统工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等方面的作用。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增强传统工艺项目创新创业能力。
5.推进传统戏曲保护振兴。大力强化传统戏剧保护,创新濒危剧种、曲种保护方式,深化传统戏剧、曲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扶持越剧、婺剧等戏曲剧种传承,扶持戏曲团体发展、戏曲剧本创作、戏曲人才培养、戏曲市场培育等,推动戏曲创新发展。建立健全省戏曲传承发展工作体系,形成有利于传统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
6.推进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发展。坚持文化传承与产业提升并重、创新发展与跨界融合并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大众消费新特点,以木雕、根雕、石刻和文房等十大历史经典产业为重点,扶持一批小微企业,培育一批重点企业,打造一批产业园区,创建一批特色小镇,支持一批重点区域,加快形成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布局合理、链条完整、效益显著的产业发展格局,推动我省历史经典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7.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全面摸清我省传统村落保有现状,围绕保护建筑、保持肌理、保存风貌、保全文化、保有生活的要求,科学界定每个村落的保护价值,严格保护村落的格局、风貌、田园景观以及存有环境的空间形态,大力保护有传统历史、时代印记、文化标志、人文故事的乡土建筑。加强对全省历史文化村落的管理,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建立古建筑档案,提升保护利用水平。坚持乡村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保护并重,传承一批具有浙江味道和地域特色的活态文化,推动传统村落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8.推进浙江老字号保护传承。加强老字号品牌保护,完善浙江老字号认定机制,开展浙江老字号认定,建立浙江老字号退出机制。强化老字号技艺传承,制定推出老字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目录等。推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支持老字号企业产品、技术和经营创新,提高竞争能力。推动老字号企业建设老字号博物馆,办好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等。
9.推进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切实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开展革命文物史料的征集和研究,组织革命历史类设施遗址的排查和梳理,加强对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的维修和保护、管理和使用。大力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利用我省红色革命资源,弘扬革命精神,开展红色旅游,弘扬红色文化。
(三)实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工程
1.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入课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的各环节和各领域,不断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大力推进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华人文精神的教育引导,着力提高青少年学生的道德品质,培育理想人格,提升人文素养。中小学、高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在哲学社会科学及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把优秀传统文化纳入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中,融入青少年学生道德水平及人格培养过程中,用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影响青少年学生价值观的塑造和形成。
2.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整合戏曲教育资源,在全省大中小学中广泛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开展多层次的经典诵读活动。建立不同门类的学生兴趣小组或社团组织,组织中小学生学习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参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等,激发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爱好。
3.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整理出版。以出版古籍资料、文化经典、少儿读物、课程教材、党史国史、地方史志、民族音乐等为重点,推进图书产品结构调整,提升出版质量。做好《浙江文丛》重大出版工程二期项目、《中国历代绘画大系》等大型丛书出版工作,探索推进中华史全媒体数据库、浙江传统文化资源库等重点数据库建设。努力推出一大批具有思想深度、文化厚度和精神高度,并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传统文化出版物。
4.强化优秀传统文化阵地建设使用。大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城市文化公园、高校文化校园、社区文化家园和企业文化俱乐部等文化阵地和场所,组织开展各类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把弘扬传统美德与丰富基层群众文体活动有机结合。
(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交流工程
1.打造优秀传统文化节目栏目。继续做好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媒体优秀传统文化栏目。策划推出一批集创新性、故事性、前瞻性为一体,具有浙江特色和全国影响力的原创优秀节目栏目。把优秀传统文化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与时代特点相结合,打造一批底蕴深厚、涵育人心的优秀公益广告,在各类公共场所和媒体展陈播出。
2.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深入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和传统文化传承规律,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的网络传播。充分利用新媒体在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年轻人中普及的优势,整合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慈善公益、教育基地等网上资源,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网上文化传播载体和平台。依托新载体和新平台广泛深入宣传乡贤文化、村规校训、优秀家风、传统民俗等优秀传统文化。加大对新媒体相关内容制作生产的扶持和管理力度。
3.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参与国家文化外交活动。充分利用国家翻译工程、对外推广计划以及浙江英文网等载体,开展各类文化艺术以及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向海外宣传推介展示我省戏曲、民乐、书法、国画等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进一步打造“欢乐春节”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深入开展“梦行浙江”“好美浙江”、系列外国人写浙江活动等。办好“西泠学堂”香港分院,扩大西泠印社品牌在香港及海外的知名度。积极发展文化贸易,推动更多具有浙江文化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五)实施优秀传统文化创作生产工程
1.开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影视精品创作生产。依托浙江省文化精品扶持工程等平台,发挥我省影视产业优势,围绕重大历史故事和重要历史人物,挖掘浙江本土资源和题材,提升创作组织化程度,加大投入力度,凝聚创作力量,完善扶持监督激励机制,每年策划、征集、创作和推出一批重点项目,对列入重点的传统文化影视创作项目给予专门扶持、制作补贴和成果奖励,集中打造一批代表浙江文化形象、富于浙江地域特色、深受人民群众喜爱、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影视精品佳作。统筹各方力量,创新表达方式,全方位展示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 认真落实我省促进纪录片发展的意见,拍摄一批以浙江优秀传统文化为题材的系列电视纪录片。
2.开展浙江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生产。注重从中华文化资源宝库中提炼题材、获取灵感、吸取养分;注重把优秀传统文化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与时代特点和要求相结合,运用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进行当代表达。认真策划选题、广泛宣传发动,以经典民间故事特别是浙江的民间故事为题材,整合资源、统筹安排,组织拍摄系列民间故事动漫作品,大力塑造经典动漫形象。
3.开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文学创作。围绕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重点打造和推出一批深刻反映浙江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和深厚思想内涵的长篇小说和报告文学。以优秀传统文化滋养网络文学创作,组织“记得住乡愁”网络作家采风创作和体验营活动,开展传统文化网络文学主题创作。
4.开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美术书法音乐创作。深入实施“百年追梦”浙江美术创作精品项目和重点美术书法主题创作项目,创作更多承载中国梦想、弘扬传统文化的优秀美术书法作品。推进重大题材音乐创作计划,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浙江特色的音乐作品。组织开展“全民书法”传承、“书法进万家”等活动。
(六)实施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养成工程
1.深化文明礼仪实践。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等活动,建立健全各类公共场所和网络公共空间的礼仪、礼节、礼貌规范。研究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符合现代文明要求的社会礼仪、服装服饰、文明用语规范。把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理念体现在社会规范中,与制定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相结合。大力弘扬孝敬文化、慈善文化、诚信文化等,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行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
2.深化好家风和好村风建设。以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建设好家庭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立家训”“重家教”“传家宝”“写家书”“全家福”“家训亮厅堂、挂礼堂、驻心堂”等活动,大力弘扬传统家庭美德,让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成为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共识与行动自觉。挖掘和保护浙江乡土文化资源,建设新乡贤文化,培育和扶持乡村文化骨干,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形成良性乡村文化生态。
3.深化传统节日实践活动。注重传统节日文化与现代文明的有机结合,注重家国情怀和人文关怀,大力倡导与培育积极向上的节日新习俗。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以传统节日、文化节庆为契机,组织开展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丰富春节、元宵、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内涵,形成新的节日风俗。组织开展特色节庆民俗活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等。
三、组织实施和政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切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新格局。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评价检查机制,将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作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其它相关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评估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系统梳理我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完善财政投入、金融支持、土地规划等政策措施,加大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支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工程和项目。相关部门单位要统筹现有的财政资金,优先安排、落实相关工程和项目的工作经费。统筹全省各方面资源,搭建工作平台,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相关领域和部门合作共建的体制机制。
3.强化文化法治保障。结合我省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形成礼敬守护和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社会环境。
4.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进社区等活动,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方式,面向基层群众广泛深入展览展示展播优秀传统文化。注重建立健全媒体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各级新闻媒体要对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决策部署、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典型和经验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