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颢(1032年-1085年),字伯淳,号明道。世称明道先生。
北宋学者、政治家,北宋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历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宗宁寺丞等职。后追封“豫国公”,配祀孔庙。
程颢与其弟程颐皆理学大师,世称“二程”,二程为洛城伊川人,故其学说,称之为洛学。早年与程颐共师周敦颐。程颢、程颐学术思想略有不同,程颢主张“明心见性”,重视“气”,为学“力行”,影响了陆九渊。程颐主张“格物致知”,重视“理”,为学“穷理”,影响朱熹。
程颢与其弟程颐共同为宋代理学奠定了基业,“新儒学”的真正成立,自程氏兄弟始。世称“二程”,程颢叫大程,程颐叫小程。因二程兄弟长期在洛阳讲学,故世称其学为“洛学”。程氏兄弟最重要的贡献在“天理”的发现,程颢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的说法。他把“理”视为宇宙的本原。认为知识、真理的来源,知识内在于人的心中,“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就天道来说,程颢形容它是“生”,谓世界生生不已。为学以“识仁”为主,《识仁篇》提到“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定性书》则说“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大公,物来顺应。”
在教育上,程颢先后在嵩阳、扶沟等地设学庠,并潜心教育研究,论著颇巨,形成一套教育思想体系。程颢提出,教育之目的乃在于培养圣人,“君子之学,必至圣人而后己。不至圣人而自己者,皆弃也”。
二程兄弟个性极其不同,大程为人随和活泼,在洛阳讲学十余年,弟子有“如坐春风”之喻。小程则严肃刚直,讲学时间比其兄还长,达三十余年之久。新儒学发展到南宋,朱熹实为集大成者,而以小程为正统。小程整日严肃脸孔,端坐如木人,神圣不可侵犯。被视为所谓“道学脸孔”。大程活了五十四岁,小程则活了七十五岁。二程兄弟、张载、邵雍、司马光、周敦颐六人,朱熹称之为“北宋六先生”。
程颢在熙宁元年向宋神宗上《论王霸札子》和《论十事札子》,并肯定王安石变法。变法之初曾视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
宋宁宗嘉定十三年(1220年),赐谥程颢为“纯”,程颐为“正”。理宗淳祐元年(1241年),又追封程颢为“河南伯”,程颐为“伊川伯”,并“从祀孔子庙庭”。元明宗至顺元年(1330年),诏加封程颢为“豫国公”,程颐为“洛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