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颐(1033年-1107年),字正叔,北宋洛阳伊川(今河南省伊川县)人,世称伊川先生。
北宋理学家,教育家,历官汝州团练推官、西京国子监教授。与其胞兄程颢共创“洛学”,人称“二程”,为理学奠定了基础。
程颢、程颐学术思想略有不同,程颢主张“明心见性”,重视“气”,为学“力行”,影响了陆九渊。程颐主张“格物致知”,重视“理”,为学“穷理”,影响朱熹。
其祖父任黄陂县令,卒于该县。父程珦年幼无力返乡,遂居于黄陂,后来还做了县尉。二程就是在其父任黄陂县尉时所生。程颐幼承家学熏陶,24岁时曾在京师(今河南开封繁塔之左)授徒讲学。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偕兄于嵩阳讲学。元丰元年(1078年)知扶沟县,“设庠序,聚邑人子以教之”。元丰五年,文彦博将其鸣皋镇(今河南洛阳伊川县境)之庄园赠给程氏,乃自建伊皋书院,讲学其中几达20年。元祐元年(1086年)除秘书省校书郎,授崇政殿说书。
程颐政治思想颇受父程珦的影响,推举其父反对王安石新法乃“独公一人”,又说其兄程颢对王安石之说,“意多不合,事出必论列”,极加称许。与其兄程颢教育思想基本一致,但学术思想略有不同。
程颐与程颢一样,主张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圣人,“圣人之志,止欲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圣人以天地为心,“一切涵容复载,但处之有道”,因此,教育必须以培养圣人为职志。在教育内容上,主张以伦理道德为其根本,“学者须先识仁。仁者蔼然与物同体,义、智、信,皆仁也。”
《宋史》称他“学本于诚,以《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为指南,而达于‘六经’”。教育以德育为重,强调自我修养,其途径为格物致知。“致知则智识当自渐明”,致知乃在穷理,即尽天理。致知的办法是“格物”。“格,至也”,“格”是内感于物而识其理。“耳目能视听而不能远者,气有限耳,心则无远近也”,因此认识事物的关键乃在“心”。心“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非在外也”,故致知重“内感”而不重外面事物。在学习方法上,强调求其意,“凡看文字,先须晓其文义,然后可求其意,未有文义不晓而见意者也”。另外,主张读书要思考,“不深思则不能造其学”。或曰:“学者亦有无思而得其乎?”其教育主张和思想对后世教育影响极大。
大程活泼自然,但小程严肃刚正,神圣不可侵犯,甚至不通人情,实为后世所见的“道学脸孔”。在妇女贞操方面,程颐认为:“……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有人问程颐先生曰:“寡妇贫苦无依,能不能再嫁乎哉?”,程颐则提出“绝对不能,有些人怕冻死饿死,才用饥寒作为借口,要知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作为衡量贤媛淑女的标准。朱熹(1130—1200)在〈与陈师中书〉也同意这样的说法:“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主张妇女“从一而终”、压抑“人欲”。
后人曾在他讲学之地设书院以为纪念,如河南嵩阳书院、伊川书院等。另外,全国各地亦有纪念他之书院,意在追踪继轨,以示其思想绵长。其著作被后人辑录为《河南二程全书》、《程颐文集》、《易传》和《经说》。
宋宁宗嘉定十三年(1220年),赐谥程颢为“纯”,程颐为“正”。理宗淳祐元年(1241年),又追封程颢为“河南伯”,程颐为“伊川伯”,并“从祀孔子庙庭”。元明宗至顺元年(1330年),诏加封程颢为“豫国公”,程颐为“洛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