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是中国民族千百年“孝”文化的结晶,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民间传说故事。“郭巨埋儿”作为二十四孝故事之一,本应像其他故事一样成为当代人们学习的榜样,但却因其封建性和愚孝的特点受到了大家的质疑。鲁迅先生在《二十四孝图》中谈到:“我最初实替这个孩子捏一把汗,待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鲁迅:《朝花夕拾》)这段话辛辣的讽刺了“郭巨埋儿”故事的愚昧和封建。我国古代讲求孝悌,民间关于“孝”的传说也是数不胜数:卧冰求鲤、哭竹生笋、涌泉跃鲤……但在讲求民主、人权的当下,不再适应时代发展的愚孝终将被淘汰)。
关于“郭巨埋儿”这一传说故事,学界有过诸多探讨。杨月英的《“郭巨埋儿”的形象与细节》一文对各个版本的“郭巨埋儿”故事进行了详细分析;谢建英的《从郭巨埋儿看中国古代孝思想的功利主义》一文另辟蹊径,探究了“郭巨埋儿”事件背后的功利因素;陈祥龙的《郭巨孝子故事成因考论》一文从“郭巨埋儿”传说形成的原因入手,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和反思。可见学界对于“郭巨埋儿”的研究并不少,但鲜有人透过“郭巨埋儿”的版本异同去讨论民间传说存在的意义。而“郭巨埋儿”这一民间故事在历史长河中的演变和发展,很好地反映了民间传说在演变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化,也透露出民间传说存在的合理之处与巨大意义值得深究。本文拟通过“郭巨埋儿”这一民间传说故事的版本对比,探究民间传说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其在民间流传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一、“郭巨埋儿”故事的历史发端
据《南史》记载:“郭世通,会稽永兴人也。年十四丧父,居丧殆不胜哀。家贫,佣力以养继母。妇生一男,夫妻恐废侍养,乃垂泣瘗之。母亡,负土成坟。”
郭世通是记载于正史的最贴近郭巨的人物原型。但据《太平御览》记载,“郭巨埋儿”最早见于刘向的《孝子图》。郭世通是南朝刘宋时期的人,而刘向是汉朝人,早郭世通几百年。据此可知,郭世通并非郭巨的原型。但至少可以知道郭巨是汉朝人。
不同时代、不同著作中关于“郭巨埋儿”的描述在细节处虽有不同,但其故事构架基本相同。概括来说,“郭巨埋儿”讲述了一位名为郭巨的孝子,父亲死后同兄弟分家时未取一分,而独自赡养老母亲。妻子产子之后,苦于儿子的存在妨碍了对母亲的赡养,故打算将儿子埋掉,专心侍养母亲。幸运的是,郭巨在埋儿子的地方挖出来一釜黄金,黄金上附有文字,注明这些黄金是上天赐予郭巨的,其他人不可夺去。因此,郭巨得以很好的照顾儿子和母亲。
二、“郭巨埋儿”现存版本之比较
据《太平御览》记载,“郭巨埋儿”最早见于刘向的《孝子图》。千百年来,这则感动天地的“孝”故事以民间传说的形式在劳动人民群体中口耳相传,演变出诸多版本。为更好对“郭巨埋儿”传说进行研究,现对其不同版本进行梳理。
(一)现存版本
“郭巨埋儿”故事最早应见于刘向《孝子图》,但其书早已失传,仅在《太平御览》中保留有残章:
刘向《孝子图》曰:郭巨,河内温人,甚富。父没,分财二千万余两分,与两弟,已独取母供养。寄住邻有凶宅,无人居者,共推与之居,无祸患。妻产男,虑举之则妨供养,乃令妻抱儿,欲掘地埋之。于土中得金一釜,上有铁券云:“赐孝子郭巨。”巨还宅主,宅主不敢受,遂以闻官。官依券题还巨,遂得兼养儿。
现存“郭巨埋儿”的史料记载是东晋干宝的《搜神记》,文中对郭巨埋儿的故事做了以下描述:
郭巨,隆虑人也,一云河内温人。兄弟三人,早丧父,礼毕,二弟求分。以钱二千万,二弟各取千万。巨独与母居客舍,夫妇佣赁,以给公养。居有顷,妻产男。巨念与儿妨事亲,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儿孙,减馔,二也;乃于野凿地,欲埋儿,得石盖,下有黄金一釜,中有丹书,曰:“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賜汝。”于是名振天下。
在此之后,唐代唐释道的《法苑珠林》、宋代李昉的《太平广记》、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明代陶宗仪的《说郛》等书均就“郭巨埋儿”故事有所记载,但文字略有不同。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民间文学集成河南林县卷》中有着“郭巨真孝母假埋子”的传说(见后文附录)。这则传说与大多数“郭巨埋儿”传说的最大不同是:郭巨并非真的要埋掉自己的儿子,只是因为他在做“响马”的过程中得到过一釜黄金,为避免母亲知道以后唠叨和乡里传闲话,故将其埋入土中并附字一行,借口埋儿既可以光明正大将黄金挖出并使用,还赚得了孝子的好名声。
(二)浅析“郭巨埋儿”现存版本之异同
虽然“郭巨埋儿”故事在民间流传过程中不断发生变化,但其大体框架在元代郭居敬将其列入《二十四孝》时已经基本定型。(杨月英:《“郭巨埋儿”的形象与细节》)其文曰: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诗曰:“郭巨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细究其内容,可以发现很多不同之处:
第一,在早期版本中,郭巨家甚富,因为郭巨将家产全部分给弟弟才导致家贫无以养子;但后期版本已经演变为郭巨家贫,且郭巨的两个弟弟也未提及。
第二,在早期版本中,郭巨的孩子刚出生,郭巨就打算将其埋了;但后期版本中提到“有子三岁”,孩子不再是刚刚出生。
第三,早期版本中郭巨得到的黄金上只写着“赐孝子郭巨”,后期演化为“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可夺”。
三、从“郭巨埋儿”看民间传说的意义
研究民间传说的意义,首先要明确民间传说的定义。《辞海》对“传说”解释如下:“指民间长期流传下来的对过去事迹的记述和评价,有的以特点历史事件为基础,有的纯属幻想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古代历史、民间故事中要有记载。”《中国文学大辞典》中将其定义为“与一定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地方风物、社会习俗相关的故事。虽具有历史性特征,但并不严格地再现历史事件本身,而是根据一定的历史事实,经过群众多年的艺术加工后逐渐形成,以反映历史的某些方面。”
民间传说之所以在中国存在了千百年之久,必然有其存在的意义。首先,民间传说在形成过程中,会不断完善故事本身逻辑,自圆其说。“郭巨埋儿”这一民间传说,在最初的版本中存在诸多不合逻辑之处:其一,郭巨,家甚富,为何要将所有钱财平分于两位弟弟,分文不取却要侍养老母亲;。其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郭巨将儿子埋掉,就是最大的不孝;其三,母亲喜欢孙子,郭巨却想把孩子埋了,母亲必伤心欲绝,为大不孝;其四,汉代作为一个以仁孝闻名天下的朝代,郭巨作为名震天下的孝子却未举孝廉明显是不合逻辑的。(陈祥龙:《郭巨孝子故事成因考论》)而这些问题在后来的民间传说发展过程中都一一得到了弥补,达到自圆其说。第一,虽然在前期故事版本中提到郭巨家甚富,但从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开始,故事已经变为“家贫”,后续的故事也大多采用这一说法,从而弥补了逻辑上的缺漏。至于第二、第三点,林县传说中提到,郭巨挖出的黄金并非天赐,而是做响马时得到的,埋儿也不过是为了让这些抢来的黄金有一个合理的出处。这就弥补了早期故事的逻辑漏洞,因为郭巨并非真的要埋掉自己的儿子,因为他知道自己一定可以挖出黄金。第四点,在韩秋长、和莲芬等主编的《孝子郭巨》一书中就对郭巨举孝廉后的事情进行了补充,“下旨命邯郸郡召郭巨进京,封为御史大夫”、“辅佐丞相处理政务”、“破例封郭巨为‘平南王’”都是对原始故事版本逻辑的修补。
其次,民间传说包含了大量的社会史料,反映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孝”字从字形来看即老人趴在儿子身上在古代高度推崇“孝”文化的背景下,为了“孝”甚至可以抛弃子女、埋掉孩子,甚至易子而食。“郭巨埋儿”作为二十四孝之一,虽然存在愚孝的成分,但更反映出中国古代对“孝”文化的畸形重视。
再次,民间传说可以形成道德舆论。“郭巨埋儿”传说在千百年的流传中逐渐为世人所知,郭巨也成为了名震天下的孝子的代表,这样的传说必然会在社会上形成道德舆论,敦促后人学习。韩秋长、和莲芬等主编的《孝子郭巨》一书中就记载了颇多受“郭巨”影响的孝子典范,体现出民间传说对道德舆论的巨大作用。
顾颉刚先生曾提出“层累地造成中国古史观”、“古代人物越往后,传说中的人物越放大”。(顾颉刚:《古史辨》)民间传说正是如此,在“郭巨埋儿”这一故事情节中,随着时间的发展,故事内容不断完善,其细节也在质疑中得到发展和成熟。对比现存的“郭巨埋儿”的版本,可以得出三点结论:首先,民间传说在发展的过程中,会自动弥补故事本身的漏洞,自圆其说;第二,民间传说包含了大量的社会史料,反映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第三,民间传说可以形成道德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