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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论语》“君子贞而不德”谈儒家信义观

来源:《孔子文化》第14期

作者:吴迪

《论语•卫灵公》第三十七章:“子日:‘君子贞而不谊。’”其意约为:君子坚定操守,但不必拘泥于小信。《卫灵公》篇记载的多是孔子告诫弟子们的箴言,内容包含了学习、做人、修身、为政、教学等方面的诸多内容,也有部分章节是记录孔子行事方式及评议时人的,共四十二章。

《说文解字》:“贞,卜问也。从卜,贝以为贽,一日鼎省声。”段玉裁注:”大郑云,贞问也。国有大疑,间于蓍龟。”其本义是指卜问、占卜,另有“坚定、操守”、“正”之意。商周时期,“贞”多为占卜用语,在殷墟甲骨和经典文献《易经》中出现频率极高,多数训为占卜或坚守、守正之意。但到了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贞”字字义逐渐出现变化,引申义有忠诚之意,如“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左传•僖公九年》);有正直意,如“正直为贞”(《左传•襄公七年》),后人多以此意释“贞”。孔子对于前代典籍的理解具有较强的实用性甚至有些理解已不合原意,故题目中“贞”之所指可能已是春秋时之用法了。再说谅字。《说文解字》:“谅,信也,从言、京声。”本义指诚信,守信用,与《论语•季氏》:“友直,友谅,友多闻”相同。另有固执,闭塞之意,例如《论语•宪问》:”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对于”不谅”儿字,以下几种解释:

(1)不相信。《诗•鄘风•柏舟》:“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髦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毛传:“谅,信也。”《楚辞•离骚》:“惟此党人之不谅兮,恐嫉妬而折之。

(2)不信实,不诚实。(汉)张衡《东京赋》:“守位以仁,不恃隘害,苟民志之不谅兮,何云巖险与襟带。”

(3)不拘于小信。《论语•卫灵公》:“子日:君子贞而不谅。”(晋)袁宏《三国名臣序费》:“贞而不谅,通而能固。”

(4)不体谅。(清)蒲松龄《聊斋志异•于去恶》:“兄诚不谅我之深矣。欲不言,则此心无以自剖,骤言之,又恐惊为怪异。奈何?”

流传至今的各种抄本或注释本中,此句的用字与释义基本上无过多争议,唯有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出土的定州汉墓竹简《论语》(现今所见最早的《论语》抄本)中,此句中的“谅”作“梁”字。韩愈、李翱所作《论语笔解》中,韩日:“‘谅’当为‘让’,字误也。上文云‘当仁不让于师。’”仲尼虑弟子未晓。故复云正而不让,谓仁人正直不让于师耳。孔说加一‘小’字为小信,妄就其义,失之矣。”但今人黄怀信先生认为:“‘谅’不误,韩说谬。作‘梁’者以音讹。”(黄怀信主编《论语汇校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P1438)

关于此句的解释,传统的释义基本无过多分歧,关键在于对“贞”与“谅”二字之理解。历来主要的释义之文有以下几家:

(1)何晏《论语集解》:”孔曰:‘贞,正也。谅,信也。君子之人正其道耳,言不必小信也。’”

(2)皇侃《论语义疏》:“贞,正也。谅,信也。君子权变无常。若为事苟合道得理之正,君子为之,不必存于小信,自经于溝渎也。一通云:君子道无不正,不使人信之也。”

(3)刑昺《论语注疏》:“此章贵正道而小信也。”《左传•昭公七年》“子产为丰施归州田于韩宜子”,刑昺在此处引杜预注云:“传言子产贞而不谅,言段受晋邑,卒而归之,是正也。”刑昺由此“知宜子欲之,而言畏惧后祸,是不信,故杜氏引此文为注也。”

(4)朱熹《论语集注》:“贞,正而固也。谅则不择是非,而必于信。”

(5)黄式三《论语后案》:“此言君子之危行孙言也。贞,信乎正也。谅者,言之信也。君子行事必守道之正,而言之信有时不拘守也。《汉书•王贡龚鲍传》赞曰:‘贞而不谅,薛方近之’,颜注:‘薛方志避乱朝,诡引巢、许为喻,近此义也。’”

(6)戴望《论语戴氏注》:“君子居正而已,言不必信,若吴楚之君孔子称之为王,而春秋书之则日子,唯义所在也。”

(7)刘宝楠《论语正义》:易彖传:“贞,正也。”此常训。君子以义制事,咸合正道,而不必为小信之行。

(8)何异孙《十一经问对》:“孟子日:‘君子不亮,恶乎执?’‘亮’与‘谅’同。孔子日:‘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又日:‘君子贞而不谅。’谅者,信而不通之谓。君子所以不亮者,非恶乎信、恶乎执也。故孟子又曰:‘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

(9)焦循《孟子正义》:“《论语》云:‘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蓋好信不好学,则执一而不知变通,遂至于贼道。‘君子贞而不谅’,正恐其执一而蔽于贼也。友谅兼友多闻,多闻由于好学,则不至于贼。”案:上篇夫子答子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孟子•离娄下》:“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言必信”,即此注所”小信”也,亦即“谅”也。《汉书》王贡等传费:“贞而不谅,薛方近之。”颜注云:“薛方志避乱朝,诡引巢、许为喻,近此义也。”亦言不必信之证。

(10)黄怀信按:贞,真正、真心,无邪虚也。谅,信也,谓守信。言君子讲求真正,而不死守约信。尾生期河是“谅”,而水涨是“贞”也。故《宪问》篇曰:“岂若匹夫妇之为谅也。”

这段话做与孔子子一贯主张的守信有些不同,反应出儒家的受归与权变思想。或言之,儒家讲信用,但不绝对守信。《易经•文言传》中说,“贞者,事之干也。……贞固足以干事”。朱子把“贞”字解释为“正固”,合于道义为“正”,坚持道义为“固”。故君子为人处事,必合于道义,且贯彻始终,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什么环境,都不能放弃。那么什么叫做“谅”?朱嘉《论语集注》中说:“谅,则不择是非而必于信。”何异孙《十一经问对》中说:“谅者,信而不通之谓。”因此,只讲“信”而不知变通,不合君子的原则。

子曰:“人面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人不讲诚信,怎么可以呢!诚信是维系社会相互交往的重要道德标准规范,也是偶家竭力推崇的核心价值观念。那么为什么又变成“不谅”了?关键在于一个“贞”,为“贞”可以“不谅”。孔子的“贞”是看克己复礼的大义,或儒家主张的大义,为大义可以不要拘泥于有些“不谅”。看来儒家在维护其自身利益上是有时不择手段的。并非迂腐,而是要懂得权变、圆通。这与他们的一贯主张其实也并不相悖。后世之人对孔子言语之理解多有断章取义之弊,孔子的确曾说过:“言必信,行必果”这样的话但最重要的在于其后的下一句:“硁硁然小人哉”。孔子将“言必信,行必果”的人归类为“硁硁然小人哉”。其意为:这不是君子的作为,而是小人的举动。孔子注重“信”的道德准则,但它必须以“道”为前提,即服从于仁、礼的规定。离开了仁、礼这样的大原则,而讲什么“信”,就不是真正的信。孔孟之道乃一脉相承,亚圣孟子则更加直接坦白:“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意思是:通达的人说话不一定句句守信,做事也不一定非有结果不可,只要合乎道义就行。空泛的说,儒者讲究诚信的原则,符合儒家的大义的就坚守。同理,为了维护大义,也是可以不讲信用的,即所谓”惟义所在”。儒家的通权达变之术倒也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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