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湖文化研讨会论文集
作者:杭州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 陈洁行
二、“名城”的规划设想
杭州的“城市总体规划”几经周折,至1979年正式编制,1981年上报国务院,当时还没有“历史文化名城”这个名称。1982 年国务院首批公布 24 个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名列其中。1983年5月国务院在批复《杭州城市总体规划》中,在杭州城市性质中加上了“国家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这一条。于是,编制“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上了议事日程。
自公元591年(隋)杨素将杭州县治移至柳浦西(今江干)以后,城市的行政(政治)中心在南面(凤凰山下),市区在西湖乐,商贾云集于北关。古城以天街(现中山路)为中轴线,历史文化多在其两翼。“明珠”西湖,是杭州的瑰宝,蕴含着璀璨的历史文化。湖上以雷峰塔和保俶答为主轴线,历史文化、风景名胜沿湖南北两线展开。城市现代化的迅速发展,对传统的格局必然会有冲击,如何保护“名城”,成为重要的课题。
在制定《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提出的指导思想是比较切实、正确的。主要含义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与杭州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统筹兼顾,在空间上组成一个完整的保护体系;要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市老区的开发建设相协调;历史文化遗产要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要提高市民和政府机构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识,切实做好名城保护和建设工作。
在上述指导思想下,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似应抓住几个关键的层次:
一、古城风貌的保护。对古城的传统格局和传统风貌的保护,主要是旧城改造应有科学的规划,街景、建筑形式、色调等等都应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曾经有专家在湖上吟诗,希望“东望绿荫浓密处,层楼错落是杭州”。如果一概方盒子、长条形的高楼,什么“州”都可以“是”杭州。
二、历史地段的保护。重要历史地段的保护,反映历史文化名城的“骨架”。例如,作为古城主轴线的中山路,十多年来专家们一直在呼吁要从规划上严格控制,建成一条能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步行街”,如果不抓紧定出规划,将被“零打碎敲”,无特色可言。
三、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的保护。在全市文物普查之后,“家底”基本已清楚,应抓紧定出保护规划,尤其是对每一个应保护的文物古迹、名人故居、古树名木的周围环境,要有保护规划形成良好的氛围。
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除了保护以外,还要注重发展,为历史留下我们这一代人的伟大创举。古迹也可延伸,西湖十景中的柳浪闻莺、花港观鱼、曲院风荷都是最佳的范例,西湖新十景。四个博物馆以及许多纪念馆、碑林等等,则是我们当代杭州人的创举。
要规划好杭州这座举世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还要创造客观条件,像苏州那样开辟新区,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不久前,全国政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调查团就非常中肯地提出了这种意见。
作者单位:杭州市城乡建委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