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朝辅,商万里
三
墨家以“尚贤”来解决统治阶层的乱象,又提出“兼爱”的理念,试图解决人和人、国与国、家与家之间的矛盾问题。
墨家敏锐地洞察到,当时社会动荡不安、国与国相攻、家与家相篡、人与人相贼、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调,这一切他所谓的“天下之害”产生的根源,实在于人们彼此“不相爱“。“今诸侯独知爱其国,不爱人之国,是以不惮举其国以攻人之国;今家主独知爱其家,而不爱人之家,是以不惮举其家以篡人之家;今人独知爱其身,不爱人之身,是以不惮举其身以贼人之身。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家主不相爱,则必相篡;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君臣不相爱,则不惠忠,父子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兼爱》)诸侯不相爱则相攻,卿大夫不相爱则相篡,士庶人不相爱则相贼害,君臣不相爱,则君不惠臣不忠,父子不相爱,则父不慈子不孝,兄弟不相爱,则兄不友弟不悌,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则必是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诈欺愚,祸篡怨恨频起。墨家认为,当时所有问题的根源,都在于人们相互之间的“不相爱”。针对这种现状,家针砭时弊,提出“兼爱”的主张。
那么,何谓兼爱?墨子解释道:“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勿起者,以相爱生也。”(《兼爱》)墨家所谓的兼爱,要求人们做到“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彻底消除人我差别,他天真地认为“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兼爱》),只要人们能做到以“兼”易“别”,以“兼相爱,交相利”为事,就可以彻底根除社会动乱的痼疾,使人们“有道肆相教诲,是以老而无妻者,有所侍养而终其寿;幼弱孤童之无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长其身。”“万民饥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兼爱》)。人与人如此,推而广之,家与家、国与国亦然。
我们可以看出,墨家“兼爱”的主张,类于儒家的“推己及人”一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厘定了一种美轮美奂、互爱合作的人际和国际关系。其实也正是大同理念所描绘的社会场景:“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但这种理念,仅仅是以理想的状态存在,由于人类自私的本性和人与人之间的巨大差异,使墨家这种无私而伟大的爱, 至今为止都很难普及和实现。
四
墨家代表人物和广大信众,大多出身低微,也注定这是一个很务实的学派。墨家提出的理论建立在切实践行的基础之上,并且理论的核心始终围绕着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展开。
“利”和“义”的问题,是我国古人广泛关注的问题之一。在对待这个问题上,墨家不同于儒家。往往羞于谈“利”,甚至单一的强调“义”。比如孟子,当他千里迢迢去见梁惠王,他的初衷肯定是想受到重用,一展平生抱负,然而当梁惠王问到事关切身利益的问题–你大老远跑过来,将“何以利吾国”时,孟老夫子就曾说过:“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意思是谈什么利益,你只要拥有仁义就够了。汉时大儒董仲舒更是明言“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均以“义”凌驾于“利’之上,甚而至于以“义”灭“利”。后世宋明儒者的“存天理,灭人欲”的极端论断亦发端于此。这也是儒家理论的一个痼疾,使人们片面追求大而空的理论,热衷于做表面文章,而忽视事物的本质,有时甚至会因维护表面的繁华,而做出打肿脸充胖子的事情。在对待“利”和“义”的关系问题上,墨家则要务实的多了。他们深刻地认识到,虽然“义”是必要的,但“利”才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证,也是“义”的终极目的所在。墨家甚至以把能否为人们带来利益作为对“义”的衡量标准。“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辩。”(《大取》)墨家强调通过实践的方式来区别“义”和“不义”,他们认为 ,那些能为人们带来利益的人或事就称为“义”,反之就为“不义”。可见,墨家强调“义”,更重视“利”。从而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处世原则,要求人们“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非乐》)
以“利”作为评判标准,以能否为国家和人民带来最大利益为旨归,墨家从不同层面对相关问题做了探讨,并对当时处于不同阶层的人们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国学百科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