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鹏程 于金龙
强调伊斯兰教是最古老的宗教,离伊斯兰教产生时间近的宗教,其教义中会保留伊斯兰教的思想,离伊斯兰教产生时间较远的宗教则不再保留。中国的三皇五帝离伊斯兰教产生时间较近,制度典章还保留着那个时代的印记,故儒家学说与其他宗教相比是与伊斯兰教最为接近的宗教。“回儒”在与儒家学说文明对话中将孔子的“天命观”等同于对主的认识与敬畏:
曰:孔子五十知天命,其言则性与天道。畏天命,畏圣人之言。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子思:“天命之谓性,其为物不二,则其生物不测。”既言命出于天,性本于命,不测无二,读此书者,即宜因教寻道,因道悟性,因性顾命,因命知天,因天思主。不二何物?不测何能?生从何来?死从何去?使天下万世知有造化性命之真主,归真复命之正道。
孔子“五十知天命”的说法即是其对“性”与“天命”认同的表现。“天命”与“性”是天地间独一无二的存在,人们无法证得,所以要知道“真主主宰天、天成就命、命造就性”的道理。通过此类论述,知天命的道理就是体认真主的道理、敬畏天命的道理就是敬畏真主的道理。“回儒”不仅指出核心教义“同理”,在两者具体日常生活规范中的道理也是一致的:
婚姻为人道之大端,古今圣凡,皆不能越其礼而废其事也。废此,则近异端矣。清真之礼,出自天方圣教,而儒家之礼,多相符合,虽风殊俗异,细微亦有不同,而大节则总相似焉。
“回儒”关于世俗婚姻做了“婚姻无贫富,必择善良”“使媒妁通言”“问名”“立主亲”“纳定”“纳聘”“请期”“书婚”“铺陈婿室”“亲迎”“成礼”“明日,妇出见舅”“婿往见妇之父母”等方面的具体规范,虽在细枝末节上与儒家婚姻嫁娶有细微差异,但是其本质是相同的。伊斯兰教经典中还有很多论述意在表明“天方之经,大同孔孟之旨”,列述如下几则:
上以为西域圣人之道同于中国圣人之道,其立教本于正,知天地化生之理,通幽明死生之说,经常伦理,食息起居,罔不有道,罔不畏天。圣道虽同,行于西域,而东土未闻焉……建寺长安,赐名清教寺,崇奉圣教,以导其众。
虽载在天方之书,而不异乎儒者之典;遵习天方之礼,即犹遵习先圣先王之教也。圣人之教,东西同,今古一,第后世不之讲求,而遂渐失矣。
以认、礼、斋、课、游为纲领,以孝梯、忠信、礼仪、廉耻为条目。其道之大者,五伦五事之必遵,与儒教无异。但饮食、衣服之制,冠婚丧祭之典,大概从朴素之风,取清真之义。
通过此类论述可以看出“回儒”紧密将伊斯兰教和儒家学说教义结合起来,认为伊斯兰教与信学说“道本同源,初无二理”,两者“性同”“理同”,随着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不断传播和发展,其与儒家学说相互认同,和谐共生,伊斯兰教徒与儒生区别已经不大。
(二)“回儒互补”式
“回儒”在会通儒学的过程中,认为儒家学说“正而不偏,中而不倚,其文博,其辞藻。”伊斯兰教与儒家相为辅翼、互为经纬、相互补充,打开生动的互学互鉴局面。明朝陆容成化二年授南京主事,曾经记载江南一带“回儒”对儒家学说的高度认同,在其著作《孜园杂记》中言:
回回教门,异于中国者,不供佛,不祭神,不拜尸,所尊敬者惟一天字,天之外,最敬孔圣人。故其言云“僧言佛子在西空,道说蓬莱住海东,惟有孔门真实事,眼前无日不春风。”见中国人修斋设醮,笑之。
穆罕默德为“西方圣者”,“回儒”非常敬重孔子,故将“东土儒者之宗”孔子看作真主所降之圣人,称 其“东土圣人”。孔子传布“人道”,先知穆罕默德传布“天道”,两者皆“受命于天”。“修齐治平”出自《礼记·大学》,“回儒”将其与伊斯兰教宗教思想和儒家的伦理哲学和个人修养相互补充、有机结合,形成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宗教理论体系:
是故主仆分明,真数一定,然后始知明德之源。知明德之源,而后明明德,明德明而后真知。真知而后知己,知己而后心正,心正而后意诚,意诚而后舌定,舌定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
先天无色相,证于真主之本然;后天有形神,证于真主之妙用。此清真之至理也。至理不察,则德无能明;德无能明,则身不能修;身不能修,则家不能齐,家不能齐,则国不能治;国不能治,则天下不能平。盖天下同此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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