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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观属性

作者:开封 韩鹏

截止现代社会,人类历史上一切关于“存在”的概念,都是建立在人类的思维开化、感知认识和主观判断基本础上的“存在”。

离开了人类思维开化、感知认识和主观判断,“存在”就会成为无法知道的“存在”。而将人类无法知道的“存在”判定为“存在”,从本质上讲,仍然是人类唯心、主观判定的“存在”。

如果用现代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来讲,唯心、主观判定的“存在”,就是唯心主义认识论的产物。一旦离开唯心主义的认识论,主观判定的“存在”也就不“存在”了。

这就说明一个本质性的问题,在人类创造的人文世界中,一切“存在”都是以人类的思维开化、感知认识和主观判断为前提和支撑的“存在”。而唯物主义所阐述的“存在”,仍然是人类认识论的产物,是离开了人类思维开化、感知认识和主观判断无法知道的“存在”。否则,一定要说它离开了人类思维开化、感知认识和主观判断而“存在”,必然是唯心主义认识论的产物,也就是主观判定的产物。

换句话说:人类世界上的一切“存在”,都是人文意义上的“存在”,是唯心和主观意义上的“存在”。离开了唯心和主观,就失去了判断“存在”与否的主体,也就无法知道“存在”与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唯心和主观思维、感知认识的“存在”,才是关于“存在”内涵的最基本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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