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春鹏
因为任何“象”都包含不同的信息,代表不同的意义,因而,可以区分开来。如看见一匹马,马的形象信息告诉我们这是马(比象),同时也就告诉我们不是牛等其他动物(别象)。在别象中,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误判,把甲象误认为乙象。这需要在实践中改正。这也提示人们对于重要的取象要反复多次,以防失误。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客观方面的原因事物显现的“象”是虚假的,这也是别象的一个方面。物与象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有某物就会有种象显现,象是反映物的。但在特殊情况下,象是以假象即反面的象来反映物的。这就需要有辨别真假的能力。
3.比类
比类是象思维运思过程的最后一步,是象思维的完成。取象虽然获得了物象,但物象之间还是处于彼此没有关联的分散状态,或者说是物象的堆积。象思维要求将彼此分散的物象进行分类、排比、归纳、综合成具有统一意义的象的整体。这就像概念思维要求把概念联接成判断、推理,以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素问》的《示从容论》等篇,比类一语出现9次,可见其重要性。从字面理解,比类,就是对事物比较、分类,以使杂乱无章的事物变得有条理,易于理解和把握。从象思维说,比类就是把在“取象”阶段获得的诸多物象分类、排比,形成一致性认识的思维过程。许慎《说文解字叙》云:“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这段话虽然是讲会意字造字方法的,但对于理解象思维的“比类”也是有帮助的。会意字是由两个或以上的汉字组成的表示新意的字。组成会意字的汉字能够从众多的汉字被选择出来是由它们之间具有某种能够发生关联的类属关系,这就是“比类”。但是,会意字的意义并不是作为其构成要素的几个字的简单相加,而是在类聚中产生了新意。这就是“合谊”,几个字义的有机整合;“以见指撝”,形成新意。
象思维的比类也是如此,或者说会意字的创造就是象思维的运思结果。象思维的比类阶段可以分为“比类”和“合谊”两步。事物的象信息是辨别事物的基础,也就是说不同事物的象信息是各不相同的。但是,人的思维要求对事物进行统一的理解,物质世界在发生学上的统一性也决定了思维可以对事物进行统一的理解。因而思维要求突破“物象”的差异,寻求更深层的统一。象思维是由异求同的思维,即在不同的物象中寻求同一的理解。世界上的任何个体事物都是不同于其他事物的存在,因而都有其不同于其他事物的物象。在形体上同类的事物大致有相同的物象,如马类中所有个体的马的形象是大致相同的。这是概念思维也认同的。但是,象思维的“类”却突破了概念思维的“类”,即在概念思维认为属于同类的事物象思维固然认同,概念思维认为不属于同类的事物,象思维也认为属于同类。这在概念思维看来,是逻辑混乱。实际上是象思维有着不同于概念思维的“类”的标准。象思维除了认为在形体方面相似的事物属于同类之外,还认为具有相似功能的事物也属于同类,而不顾及其形体方面的差异。这样,象思维的“类”的标准就较概念思维宽泛得多,事物“类”的总数也少得多。从大的方面,象思维把世界万物分为阴阳两类。这显然是对事物最少的分类了。
象思维比类的困难不在于对从形体方面对事物的分类,这大概是儿童都能做到的。难在从功能角度对事物的分类。所以,雷公才说:“别异比类,犹未能以十全”,黄帝批评他“不引比类,是知不明”。在中国思想史上全面系统地从功能上分类万物的当首推《周易》。《周易》的八卦就代表八个大类,天地万物都可以归入这八大类中。《周易·系辞下》:“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伏羲八卦的目的之一是分类万物,即“类万物之情”。我们看归属于乾卦的事物。《周易·说卦传》:“乾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周易》把以上事物归属于乾,从实体分类的角度看是不可理解的。这些事物在形质上没有相似之处,《周易》将它们归于乾卦是着眼于功能。《说卦传》认为“乾,健也。”在古人看来,以上事物都有乾之健运不息的性质,故归于一类。《内经》虽然不讲八卦,但其阴阳五行也是分类范畴。阴阳就是把万物分为阴阳两类:五行就是把万物分为金木水火土五类。显然,不论是依据八卦还是五行把万物分成八类或五类都不可能是形质分类,而只能是功能分类。在《内经》中我们看到了有关的大量论述。从医学思维角度看,医家就可以突破形质的限制,把与人的生理,病理有关的象信息归属于阴阳五行。这样复杂的疾病症状及体征的象信息就各归其类了。
至此,虽然诸多之象已经不是杂乱的堆积而类属其类,但象思维在“比类”阶段的运思过程还没有结束,还要对归于其类的象进行“合谊”,形成统一的合于道的认识。《素问·示从容论》言:“及于比类,通合道理”,“援物比类,化之冥冥”。这里的“通合道理”及“化之冥冥”都是指比类思维的最后结果是合于道的“大象”。所谓“大象”即无形之象,老子云:“执大象,天下往。”把握了大象,天下的一切事情都容易解决了。“大象”与“小象”相对而言,小象指具体的可以感知的物象,大象则是物象背后,决定物象的无形之象。相当于概念思维的本质或规律。象思维通过对“小象”的取象比类而达到大象(道),为实践提供根据。从小象到大象的比类思维过程并非是概念思维的推理。因为推理是根据推理规则从已知推出未知,结论虽然是新的,但实质已经蕴含在已知之中。从小象到大象(道)则是直觉体悟的过程,小象虽然是悟道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其中还需要主体的领悟力和客观的机缘等。比类思维实质上是一种创造思维,即结论不是从前提中必然推出的,而需要其他方面的助力。这方面的例子在中医学史上屡见不鲜。如《素问·八正神明论》云:“神乎神,耳不闻,目明心开而志先,慧然独悟,弗能言,俱视独见,适若昏,昭然独明,若风吹云,故曰神。”
4.小结:象思维的运思过程可以分为:观物、取象、比类三个紧密相连的主要阶段。观物是在静观基础上的整全之观,整全之观既是空间上的,也是时间上的。取象则具有多维性、选择性和层次性三种特性。包括别象和比象两个基本步骤。比类可以分为“比类”和“合谊”两步。比类是将杂多之象各归其类属,合谊则是将类属之象进一步提升为合于道的“对象”,是象思维的最终完成,由此构成象思维完整的运思过程。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国学百科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