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齐文化研究院研究员 周光华
一、“兼相爱,交相利”是墨子的治政思想根基
墨子提出“兼相爱,交相利””(《墨子·兼爱中》卷四),因此反对扰乱社会稳定,残害百姓生命的攻伐战争。认为人类社会不能互相残害,把别国看成自己的国,把别人的家看成自己的家,互相关心爱护,利人利己。这种思想建立在平等的思想基础上,同等看待“王公”与“农与工肆之人”,从而鼓励,做自己又利于别人的事,由此相安于社会。因为墨子不废除等级封建制,所以是小生产者的愿望,“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实际不能实现。
二、墨子“名”“实”论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墨子“名”“实”论的思想,“取实予名”;认为“名”是由“实”决定的。没有“实”,无所谓“名”。因此“实”是第一性的,“名”是第二性的,所以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墨子·公孟》卷十二
墨子的科学思维认为,“三表”是认识判断事物的标准,认为“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是认识事物的三个层面。“有本之者”是古人历史经验形成的认识,“有原之者”是考察民众现实体验形成的认识,“有用之者”形成是否符合国家与人民利益的认识效果(《墨子·非命上》)。
就是说,认识事物不主观武断,先考察历更经验认识,再考察社会环境形成的经验认识,最后由考察者客观获得的认识效果,判定是否符合整体(国家人民)的利益,在这个基础上决定动向。这是科学的唯物辩证的思想导向。
三、墨经思想推动的自然科学探索
易经思想推动的自然科学探索,记载在《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六篇(巷十、卷十一)。
墨子《经上》相对说,列举有“德而后成”、“平同高”、“中同长”、“损己而益所为”、“治求得”等,整篇皆是。可以说,孟子思维的相对性是相对又相容的,不可拆分。任何事物是相对的又是统一的,相对于相同的和谐中,相对于和谐的变化中。
《经下》阐述墨子对光学原理的探索和认识。例如“临鉴而立,景到”;站在镜子面前,影子是来的(面对面,不是面对背)。“鉴位,量一小而易,一大而正,说在中之外内。”镜子立起,影子小而变形,影子的尺寸大而且适中,说明镜子的立面与人影的垂线平行,人的影像在镜子立面的正中,不在垂直平行中线面之外(镜面与人有倾斜角度,人看到的是镜面倾斜变形的影像)。这是墨子探索光学的关键发现。说明光是直线传播的,任何物体不垂直平行于光的传播面,不能接收到光的传播。尚有许多,不赘言。
《大取》:“小圆之圜,与大圜之圜同。方至尺之不至也,与不至钟之至,不异。其不至同者,远近之谓也。”从圆的形状角度说,小圆与大圆是一样的;从物的性质说,不到一尺数量的地,与不到千里数量的地,没有性质的区别。数量关系都是不足的数量,只是数量的多少不同罢了(没有性质的不同)。
《小取》“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求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辩论的目的,是要分清是非的区别,审察治乱的规律,明白相同与相异的地处,考察(事物)名的表象与实际本质的相关道理,判断(这之间的)利害关系,解决未知的疑惑。这就需要探求世界万物本来的样子,分析、比较各种不同的言论认识。
用名称反映事物的本性,用言词表达思想认识,用推论揭示事物的本质原因。按类别归纳,按类别推论。自己认同的观点不反对别人的认识,自己不认同的观点不强求别人苟同。墨子认为,表象与内质是有区别的,认识事物要勤于考察,分析辨析解疑惑,善于分类推认,形成认识不强求别人苟同。在科学的考察分析中认识事物,形成导向能力。
“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白色的马,是马;乘白马,是乘马。(黑色的)骊马,是马;乘骊马,是乘马。婢女,是人;爱婢,是爱人。奴,是人;爱奴,是爱人。这是语言表达的本质涵义“是而然”
墨子的名实观认为,语言表述的准确性在于,名称与物的秉性相一致。例如“马”,白马、黑马说的是马这种牲畜;“乘”白马、黑马是表述使用马这种牲畜,说明马是交通工具。再例如,婢女和奴隶,表述的名称本质是人;“爱婢”、“爱奴”的表述本性含义,是对这两种人爱的情感,对人爱的情感与表述客观的人,表述的本质含义是不同的。以上的列举说明,对客观的物的表述,与使用表述的物或产生对物的情感,二者的区别在于表述的语言内涵不同,表述事物的本质不同,这是科学唯物的认识论,充满辨证的原理。
由此,墨子是具有唯物辩证思想基础,善于考察研究事物的中国古代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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