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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乐”与“非乐”–儒墨在“以乐治国”理念上的异同(四)

作者:杨晓红

(四)儒墨在“乐论“上的联系。

从表面上看,儒墨两家的音乐理论是相对的,他们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从本阶级的利益出发,来阐述自己的音乐理论及其看法。但仔细探究下去,深入到他们理论的实质,就会发现,他们二者之间并不是天壤之别,隔如鸿沟,而是相互依存,共同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第一,墨家“非乐”,儒家也“非乐”,只是程度与角度不同而已。

墨家非乐,已是不争的事实,不再赘述。其实,儒家也“非乐”。首先,儒家反对淫乐。如孔子“恶郑声之乱雅乐也”,认为郑卫之声为靡靡之音而极力反对,主张要“放郑声,远佞人”。其次,儒家反对贵族王公为乐超越礼制,超过限度,沉于淫乐。针对季氏“八佾舞于庭”,孔子气愤地说:“是可忍,孰不可忍也?”《论语·微子》中记载说:“齐人归女乐,季恒之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再次,孔子之后的儒家学者继承了孔子的音乐思想,强调音乐的作用而反对淫乐,反对统治者耽于女乐。如孟子反对统治者独享其乐,主张“与民同乐”。因此易韦斋在《墨子·非乐释义》中认为:“墨子,真知乐者也。何也?盖兴利除害,要旨也。不与民同乐,而专于王公大人之乐,是不如无有者也。淫声不可以有也,亦孔子放郑声之指也,亦荀子’乐姚冶以险’之意也”

第二,墨子的“非乐”理论,从侧面激发了儒家音乐艺术理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墨子反对儒家倡导的礼乐制度,对儒家礼乐制度进行了猛烈抨击。荀子做《乐论》对墨子的批评进行反驳,进一步发展了儒家的音乐理论体系。而《乐记》又拓展了《乐论》的内容,丰富深化了懦家的音乐思想。他们在相互的矛盾斗争中共同发展,互相吸收,使各自的理论体系不断完善。荀子在《荀子·儒效》中批评一些儒家学者:“其言议谈说已无以异于墨子矣,然而明不能别。”这充分说明了墨家学说对儒家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从另一角度也说明了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

第三,两家理论含义虽相反,而目的却不同,殊途同归。

墨家指责儒家“繁饰礼乐以淫人”,“盛容修世以蛊世,弦歌鼓舞以聚徒。”(《非儒》)更把“弦歌鼓舞,习为声乐”做为“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四政焉”之一(《公孟》)。而实际上,儒家倡导礼乐制度,是想在“礼崩乐坏”的时代,恢复周朝的社会制度,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只不过到了墨子生活的时代,“乐”已经失去了孔子所希冀的教化人心的作用,完全成为刺激感官的工具。儒墨两家都从社会政治的高度来论述“乐”的作用,其根本用意还在于社会国家的稳定与发展。清代汪中说“荀子《礼论》《乐论》为王者治定功成,盛德之事,而墨子《节葬》、《非乐》,所以救衰世之弊。其意相反而相成也”。

唐代韩愈指出:“儒墨同是尧舜,同非桀纣,同修身正心,以治天下国家,奚不相悦如是哉!余以为辩生于末学各务售其师之道,非二师之道本然也。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为孔墨”。由此可见,二者之问理论上相互生发,相互吸引与促进,最终各自发展成为完善的理论体系。

(五)对儒墨两家乐论的评价及其对当代的启示

对儒家音乐艺术理论评价向来比较统一,对它的认识也相对倾向于一致。儒家的礼乐制度确实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体现了严格的尊卑制度,重视庙堂之乐,轻视民间俗乐,形式繁琐,这是它的不足之处,但是通过这种艺术熏陶,对人心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从而改变人们的思想道德面貌,取得了移风易俗、改良社会的巨大效果。几千年来,这种礼乐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社会秩序的稳定有着非常有效的制约作用。在当今的社会条件下,政府重视音乐艺术对社会治理产生的影响,大力展文化艺术事业,净化文化氛围,这也是古代重视礼乐制度在当代社会中的一种延续。关于这一部分内容,前修时贤已有非常丰富且明确的评价,兹不赘述

而对于墨家的“非乐”思想,历来有不同的评价,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得到统一,但取肯定态度的相对多一些。将这些观点总结起来,不外乎三种观点:一是持否定态度,对墨家的“非乐”观进行批判,态度比较鲜明的如梁启超、郭沫若等;二是持肯定态度,积极评价墨子“非乐”的社会意义,如伍非佰、李纯一等人的观点;三是即有肯定,又有否定,如童书业、舒大刚等人的观点。各种论著中已进行过详细的论述,在此不再引述。

我们认为,对墨家“非乐”思想做一般意义上的肯定和否定都没有太大的意义。从更深的层面看,墨子的“非乐”思想是对春秋战国时期在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的反思和批判的结晶。要认识墨子“非乐”思想的价值,要以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和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状况为基础,理解墨子兴利除害的救世目的,从而充分肯定其积极意义。

但是,也不能不承认,墨子在“非乐”上因过分强调而走向了极端,几乎把所有的音乐艺术活动都视为无利于社会的消极因素而主张全面禁止。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其小生产者的狭隘性,走向了他美好愿望的反面。在这一点上,谭家健先生分析得比较深刻:

第一,墨子“非乐”说明他完全不了解文化艺术活动的社会效益。

墨子没有认识到艺术对社会的深刻的教育感化功能,对人际的团结交流功能,是人们陶冶品性、培养情操、表达意志和理想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和方式等。墨子对艺术功能的理解是极其肤浅的,短视的,属于狭隘的实用主义。其原因在于小生产者的狭隘性。

第二,从狭隘的实用主义出发,墨子不了解艺术生产与欣赏中的直接消耗与间接地历史效益之间的辩证关系。

第三,墨子由憎恨、谴责少数统治者追求奢侈享乐的特权,进而否认大多数人也应该有艺术享受的权利。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从根本上讲,墨子的“非乐”思想并不符合广大百姓的根本利益,是历史的倒退。他禁止一切艺术娱乐活动。取消一切非生产性开支,将人变成只知干活的机器,实际上剥夺了人民享受文化娱乐和休息的权利。无论人们如何为“墨子”的“非乐”思想辩解,这一点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忽视。

在当今的社会现实条件下,我们可以从正反两面借鉴墨家的非乐论。一方面要克服墨家的狭隘的实用主义倾向,重视音乐艺术活动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大力发展文化娱乐事业,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水平,充分赋予百姓以休息和娱乐的权利,陶冶性情,移风易俗,改良社会风气,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另一方面,又要借鉴墨子“非乐”的思想内涵,遏制超前消费,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公款或权利为手段去豪华歌舞厅进行的娱乐行为,提倡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净化社会风气,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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