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开封·韩鹏
(接前篇)
三、道、儒二教都用“天地人合一”理论指导社会实践。
华夏民族最先创造了朴素唯物、辩证的太极文化观。随着人们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理解,太极文化也有不同表述方式,又称阴阳文化、五行文化、八卦文化、河洛(九宫图)文化、易文化等。道教、儒教都是从太极文化中繁衍出来的、具有华夏民族文化本质特征的中国文化。
因此,在中国道教、儒教文化中,阴阳合一为太极,五行以“中土”为核心方位,八卦以“乾坤”二卦为天地之位,九宫图以中宫为中正之位。说明道教、儒教的根本和本源是合一的。
儒家的“中”为天下之大本。孔子的孙子子思所作《中庸》认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6]意思是说,“中”,是天地的根本属性;“和”,是运行不变之道。追求天地“中和”的根本属性和运行规律,才能把握和遵循天地之间的自然属性和客观规律,万物就会按照各自的属性和规律生长繁育。因此,《中庸》记载孔子说:“中庸其至矣乎”。[7]意思是说,中庸大概是最高的德行了吧!
而道家的“道”是自然界(世界、宇宙、客观)的本源。春秋时期李耳(老子)所著《道德经》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8]意思是人受地的制约,地受天的制约,天受道的制约,道受自然的制约。原因在于天、地、人都是大自然的产物,都要遵循自然规律,即“道”。因此,道教认为,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归一。意思是天生地、地生人、人创造了世界上的万物。万物生长离不开天和道。这里的天和道,也指大自然之“天”和大自然的客观规律。
为此,道教主张“天地人合一”,而“一”就是指天地人共同要遵循的规律“道”。“道”的位置在“天地人之中”,是“中央”之道。所以,“天地人之中”的“中”,在“太极”之位;在五行“中土黄”之位;在洛书九宫图“中宫”之位。
华夏民族在这一理念和规律指导下,创建了自己的“中央邦国”,或称“中央之国”,简称“中国”。因此,三皇五帝以及夏商诸王率领华夏先民居住于“太极”之地。“太极”之地,实质上就是“天之中”的太极星(也称北极星、太一星)、“地之中”的太极山(也称太一山、昆仑山)、“人之中”的伏羲(也称太一、人皇)三者在地上的对应之地昆仑山,也就是上古时期的“中国”之地。
这种物质与精神、理论与实践、主观与客观、天上与地下相互对应的关系,被道教、儒教共同认可为“天地人合一”;这种相互对应的方位,就在道教、儒教共同认可的“天地人之中”方位。
因此,太极理论是指导华夏先民建设上古时期“中央之国”,即“中国”的灯塔;而“中央之国”,即“中国”,则是华夏先民在太极灯塔指引下创造性实践的成果,是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结晶。
四、儒教、道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致性。
早在1687年,代表太极、河洛文化的伏羲八卦图就已经传承到了欧洲。十七世纪德国最著名的自然科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莱布尼茨(1646年7月1日~1716年11月14日),是最早研究伏羲八卦图等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的欧洲学者。
在伏羲八卦图影响下,莱布尼茨发明了计算技术中的二进制。随后,他又撰写了《二进位算术的阐述—关于只用0和1兼论其用处及伏羲氏所用数字的意义》的著名论文,发表在法国《皇家科学院院刊》上,对欧洲的唯物主义、辩证法等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十八世纪,在莱布尼茨唯物主义、辩证法思想影响下,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辩证法在欧洲到了进一步发展,并由此催生了十九世纪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产生。
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产生,来源于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和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和黑格尔辩证法来源于莱布尼茨唯物主义、辩证法思想;而莱布尼茨唯物主义、辩证法思想却受到中国伏羲八卦图,即太极、河洛文化的巨大影响。欧洲科学社会主义及其核心价值观的产生,吸取了中国朴素唯物辩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也用事实表明: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与欧洲哲学思想具有源与流的历史传承关系。
党中央深刻认识中国上古时期太极理论和朴素唯物、辩证观,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作出了发掘、阐发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的重要观点。他指出:“世界大同,和合共生,这些都是中国几千年文明一直秉持的理念。”还指出:“中华文化崇尚和谐,中国‘和’文化源远流长,蕴涵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
普世价值中的“和合”,也称“中和”、“和谐”、“中庸”、“中正”、“同一”等等,具有太极“天地人合一”的根本属性。“和谐中正”是“大同合一”的过程和表象,“大同合一”是“和谐中正”的本源和结果。在上古时期,无论在华夏民族的自然观念或社会观念中,“天地人合一”都归于“天地人之中”的核心方位,是华夏民族自上古时期以来所追求的“自然大同”、“世界大同”、“天下大同”观的本质内容。和谐是阴阳对立事物之间的相对、辩证的合一,是不同事物之间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一种大同小异、共生共存的关系。这也是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谐观的基本观点。
这种大同、和谐观,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和而不同”。事物的对立是分离、是过程,而事物的合一才是本源、是结果。因此,和谐是具有差异性不同事物之间的结合、统一、共存。就如同太极中包含着阴阳,阴阳合和既包含着“和谐”之大同,也包含着“分离”之小异,终究不会脱离天地之道,即自然规律;
二是社会政治的和谐。是一种社会政治安定状态。阴阳合和于太极中央,而中央就是中正、平和、公正、大同的象征。社会政治是人仿效天地之道创造文明形式,天地人都是自然的产物,因此,社会政治也应该顺应自然规律,遵循太极理论;
三是天地人的和谐。遵循客观事物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其本质就是顺应自然规律,追求天地人整个自然界的和谐。
辩证的唯物主义和谐观,是对上古时期华夏先民太极朴素唯物、辩证观的继承和发展,是指现代中国人民对自然和人类社会变化、发展规律的认识,是中国共产党人对自己所追求美好事物和处事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的理论表述。
和谐社会就是大同世界,这不仅是一种天地人合一的自然环境状态,而且是一种人类社会遵循自然规律所归宿的美好愿景。其目标就是最终形成一个全体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中正、公平、包容与充满活力的大同社会。
文献来源:
[1]苏勇 点校.易经,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年8月版。
[2](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6月版.
[3](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8月1日版。
[4]路广.《法言》《扬雄集》词类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1日版。
[5](汉)司马迁.(南北朝)裴骃,(唐)司马贞、张守节.史记(修订本),中华书局,2013年10月1日版。
[6][7](春秋)子思.中庸全集,海潮出版社,2009年4月1日版。
[8]陈鼓应 译著.老子注释及评介,中华书局,198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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