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湖文化研讨会论文集
作者:杭州市城市科学研究会 冷 晓
杭州是国务院于1982年第一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时隔十三年,有必要对这座名城的历史文化面貌、资源结构、保护状况进行一次再认识,以研究其有那些优势,那些劣势,如何扬长避短;有那些现实优势,那些潜在优势,如何使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使现实优势更适应时代发展和未来世纪的要求。
第一,对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意义的认识
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是杭州的财富,也是中华民族的财富,是人类的宝贵文化遗产。美国的城市历史学家曼弗德认为:“城市的贡献和作用,在于它能保存、留传和发展社会文化。”“保存”、“留传”和“发展”是一种辩证关系。这个名城能否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是关系民族文化兴衰和建设成败的大事。目前正处于世纪之交,回顾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专项保护规划,切切实实把名城保护好、建设好,这将是杭州城市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应该载入史册的。
从现实情况看,搞好专项规划,切实保护好名城又带有紧迫性。名城在进入大规模现代化建设中,必然会出现不少矛盾,既要保护名城,又要进行建设;既要保护历史文物,又要进行旧城改造,这是这个时代的特殊现象,处理好两者关系也是历史时代赋予的使命。多年来在认识领域看,谁也不会说只要保护,不要建设;也不会有人主张为了保护名城就只能原封不动。问题产生在要经济建设、要改造旧城,如何正确对待文化遗产的问题,把它当作“包袱”,“障碍”,必然会出现令人痛心的“建设性破坏”,这种意识失误导致的行为失误在国际上被称为“新灾源”。文物资源是不能再生的,破坏了就消失了,日积月累,就会出现严重后果。
十多年来,杭州在保护名城方面可说亦喜亦忧。喜的是有关部门在保护西湖,建设园林,建设一批博物馆、纪念馆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可说是业绩辉煌。忧的是,杭州足以代表历史文化整体水平的载体已不存在,而大批文物古迹尚处于自然风化湮没和沉睡状态;还有一部分在遭到人为的破坏和侵蚀。南宋皇宫遗址的违章建筑越来越多;有些景区成了商城;若千年后,名城也会有名无实。出现这种现象有多种原因,归结起来,一是人们对历史文化名城的观念在淡化,缺乏保护意识;二是法制不完备,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者说无法执法,职责不明,功过不分。李瑞环同志有过这样的讲话,“保护好中华民族祖先留下来的珍贵文物,是全国各族人民应尽的历史责任。如果在我们这一代保护不好而使珍贵文物受到损毁,将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子孙,犯下无法弥补的历史性错误。”
因此,现在研究搞好保护名城的专项规划,就是要以此来规范人们的观念和行为,少犯不犯历史性错误,为子孙后代多留一些文化财富,这是刻不容缓的事。
第二,对杭州历史文化名城构成的再认识
这里,有几个概念必须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当然包括众多的历史遗存和文物古迹,但文古迹或几个文保单位决不能也无法包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文物古迹的规划是不能代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这就要求有一定的深度和高度,城市凤貌和特点是城市发展形成的;是长期历史文化的积淀。因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首要问题就是要保护它的传统格局、结构和风貌特点。其次,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必须与一般城市不同;而全国 99个历史文化名城其城市性质、城市结构、城市形态、内在气质等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找到各自的个性特征,才能保护和发扬其风貌特点。
西安,以其规模宏大,市局严谨,建设宏丽著称于世,至今保留了以钟楼为中心、棋盘格通的唐城构架,保护了名都风貌和长安文化(亦称唐文化),为保护这个风貌特点大规模修建城,重建兴庆宫公园等。
作者单位:浙江省民建政策研究委员会副主任